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巴特纳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巴特纳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非洲阿尔及利亚。
巴特纳坐落于阿尔及利亚的巴特纳省,是奥雷斯山脉最重要的城市,阿尔及利亚第五大城市。这座城市从法-事要塞发展而来,建立于1844年,目前为阿尔及利亚重要的农业区。
由于宗教和文化原因,在巴特纳几乎没有俱乐部的存在,但是依然可以在市中心感受到这里完美的夜生活。在市中心遍布咖啡馆、传统餐馆、比萨饼餐厅、法国面包店等,虽然奢华的酒店很少,但是小餐馆的可口美食还是蛮有吸引力的。
巴特纳附近的旅游目的地众多,如果时间足够的话,可以参观北非最大、保存最为完好的罗马遗址---提姆加德、罗马古迹拉姆贝斯(Lambaesis)和阿尔及利亚知名的贝勒兹玛国家公园(Belezma National Park)。
这李鸿章是晚清重臣,虽然搞过洋务运动,建立北洋水师,看上去做了些实事。但他仍然是是历史的罪人,是汉奸,卖国贼。
李鸿章在位期间签订了大量的卖国条约,其中仅《马关条约》和《辛丑条约》,就给中国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
《马关条约》的签订
甲午战争失败后,1895年4月17日,李鸿章与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签订条约,史称《马关条约》,《马关条约》是一个极其不平等的条约。
条约规定,中国割让辽东半岛,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,澎湖列岛给日本,赔偿日本白银两亿两,用海关说,以及盐税作担保,增开沙市,重庆,苏州,杭州为通商口岸
马关条约日本获益很大,使中国人民的生活更加困难,同时极大刺激了列强侵华的欲望和野心,掀起了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,极大的损害了中国的利益,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。
《辛丑条约》的签订
1900年,八国联军侵占北京以后,于1901年七月,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八国联军等西方列强,在北京签订了又一个极其不平等的条约,因为此年是辛丑年,史称《辛丑条约》。
《辛丑条约》的主要内容有:第一是赔偿白银4.5亿两,39年还清,年息四厘,本息合计9.8亿两,以海关税、常关税和盐税做担保。
第二的就是拆除大沽到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,
第三列强可以在铁路沿线重要区驻军
第四清政府要镇压各地的反帝武装组织
辛丑条约的签订加剧了中国的贫困,加速了中国的经济的衰败,严重破坏了中国主权完整,从此使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半封建社会。
仅仅就这两个条约给中国带来的灾难,李鸿章万死不敌其一。他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,“卖国贼”这个罪名他永远无法洗脱。
近年来确实在网上看到给李鸿章洗脱罪名的说辞,就是说签订马关条约的时候,李鸿章在日本被枪击,结果日本把索赔的金额给予下调,等等等等,说李鸿章签订条约是迫不得已。
这样的说法如何能够站住脚呢?从影视剧上也好,从历史上看也好,那些被敌人抓住后,叛变的共产党人,哪一个不是在严刑拷打之下,哪一个不是在遭受生命的威胁之下才最终叛变,难道说他们由于有不得已的苦衷,有生命危险,就不是叛徒吗?如果这样定义的话,世界上就没有叛徒这一词了。
在国家大义面前,个人生命与利益不值得一提,更何况李鸿章所签订的两个条约,给中国带来了万劫不复的灾难,这不是“卖国贼”又是什么呢?所以想给李鸿章之流翻案的人,还是省省吧。
处于清未年代的朝庭重臣,要想适应腐朽政治的大环境,哪是必须具备左右逢源的能量,特别是面临西方列强唏嘘中国利益的野心,老佛爷又自视权重,贪图享乐,国力衰败,作为一个尚存良知的李鸿章,走到这一步,他又要承受多少的艰难?
李鸿章在清代是三朝重臣,内阁大学仕,世称中堂。成年后通过科试走进仕途,但他的人际关系却比官职重要的多。
特别在恩师曾国藩的提携下,咸丰年间通过镇压太平军进入了军界,此后,组建了淮军,以曾国藩的湘军为主,又镇压了太平天国和捻军的农民起义。
自此,李鸿章在朝廷有了话语权。
接下来,同治年间,李鸿章与左宗棠试图实行资本主义改革,对落后的清政府政治、经济进行了启蒙。建立了清政府第一批国有企业,促进了晚清的科学、军事、经济的发展。
光绪年间,李鸿章又开始组建起政府的海军力量。北洋水师的成立代表了洋务运动的巅峰时期,可是“老佛爷”腐朽在于个人主义的享乐,60万两的海军经费却给慈禧60岁寿诞挥霍一空。
千古罪人慈禧太后。
但从19世纪的未年,李鸿章对待朝鲜问题与日本签著了共同管理的条约后,这就等于给了日本单独出兵的权利,这是引发甲午战争的引火索。
1894年,朝鲜爆发了东学党起义,朝鲜军节节败退,向清廷求援,可此时,日本也乘机出兵朝鲜,此后才有李鸿章与日本谈判,成为了日本有权单独出兵的权利。这是李鸿章软弱的一面。于是,日本一发不可收拾,战舰直接进入了我国东海舟山群岛领域,这就是甲午海战的起因,但作为光绪皇帝的最高领导人又不愿听从李鸿章持久战略的建议,光绪帝要的是速战速决?至使清政府失败。之前,李鸿章建议,要把日本岛国彻底灭亡,可是腐朽的清政府哪有能力啊?
从这一点来说,李鸿章尚且还有爱国主义的一面,接下来,李鸿章面临的就是签著1895年4月7日《马关条约》
和赔偿2亿两白银及割让台湾岛、澎湖列湾和增开辽东半岛及苏州、杭州、重庆、沙市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各通商口岸投资设厂,使中国从此走向半殖民地的状态。也正因为此,让世界列强看到了中国清廷的无能,此后引发了列强企图瓜分中国的野心。
1901年的《辛丑条约》是八国联军向清廷宣战,8月13日,北京沦陷,9月7日,清延代表奕劻、李鸿章在北京与十一国公使,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卖国条约。
这次,清政府赔了9.8亿两白银。
之前的《中英烟台条约》已经暴露了李鸿章的卖国思想。
1876年913日李鸿章与威妥在烟台签订了这个条约,赔了20万两白银,还给英国打开了中国内陆甚至侵入到中国西南边境。……
《中日天津条约》就是李鸿章为朝鲜问题的软弱条约。
《中法会订越南条约》也是先期的卖国条约。
是李鸿章于1885年6月9日与法国公使巴特纳在天津签订的辱国条约,让法国的军事势力进入了云南、广西一带。这一次,左宗棠说:“法国十个将军所做的坏事都抵不过李鸿章一人。”
上述,李鸿章前前后后总共签订了5次丧权辱国的条约。尽管这些都存在统治阶层的权压,但在慈禧太后的奢侈背后,光绪帝跟本就是一个傀儡木偶,导致李鸿章签著这五次文件失去了一个主心骨,而李鸿章必须承担这五次丧权辱国的责任,这在他意识形态里就是软弱的表现。就算他也在某个时间段存在爱国的表现和洋务运动的积极一面,终究卖国是掩盖不了这些事实,还怎么去给他平反呢?翻案与否,也得分析民族和国家利益哪个比重大啊!致此,盖棺定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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